国内首张!海南海事局签发外国船长适任证书承认签证
6月14日,海南海事局向一名持有外国船长适任证书的中国籍船员签发了全国首张外国船长适任证书承认签证,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员管理制度建设又一便利性举措落地实施。颁证现场。据悉,此次申请承认签证的船员已持有新加坡船长适任证书,新加坡已与我国签署海员适任证书互认协议。根据国际公约及我国现行法规,船员持有与我国签署船员证书互认协议的国家所签发的管理级船员适任证书,包括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的,应当取得由海事管理机构签发的外国船员适任证书承认签证。申请承认签证前,需参加相应培训,并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考核。为了保证此次承认签证的顺利签发,海南海事局首次明确外国管理级船员适任证书承认签证签发前培训考核要求,确定培训机构所需资质、培训大纲内容、开班报送科目及考核形式等内容。同时,主动靠前服务,对接培训机构针对申请人员开展培训,并就考核及承认签证申请予以指导。海南海事局船员管理处处长卢光威介绍,自《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印发以来,海南海事局在交通运输部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大力支持下,聚焦船员管理各项要素,坚持“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在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便利培训机构准入、配员管理,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体制机制探索,推出多项船员管理便利举措。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强化制度集成创新,推动形成特色鲜明的海南自贸港海员管理制度,壮大船员队伍,为海南自贸港航运业发展提供更多高素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