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6月,海员大省山东省注册海员数量约22.8万人,占全国海员总量的五分之一;2023年,山东海员劳务外派为山东创汇超9亿美元。
山东海事加强与各单位合作,在维护船员权益、服务船员发展上推出多项举措,为他们更好地投身海运事业提供坚强保障。
此外,在世界海员日来临之际,山东各地海事部门开展了品中华文化、船员技能大赛等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点击蓝字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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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战略合作协议 6月24日,山东海事局与中远海运集团人才发展院、中远海运船员管理有限公司举行三方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 此次战略合作签署旨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经济强国必定是海洋强国、航运强国”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在三方长期良好合作的基础上,发挥政校企各自优势,遵循“协同联动、优势互补、高效务实、共同发展”的原则,集成各类信息资源,完善沟通合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项目,协同促进海上交通安全、海洋环境保护、船员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协议本着促进提升我国船员队伍发展定位,有效响应船员行业发展新诉求和航运发展新趋势的原则,明确包括携手推进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持续优化船员管理与服务、积极促进船员培训师资队伍素质提升、联合开展海上交通运输创新研发、共同加强干部员工培训和人员交流、党建共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共同探索资源共建与共享等七方面内容。三方同意由各领导层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的合作专班,建立合作协议联系会议制度,共同推进合作项目落地落实。 02
山东船员权益保护中心 6月24日,山东海事局、青岛自贸片区管委、青岛海事法院、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海员工会委员会签署《共建山东船员权益保护中心合作备忘录》,旨在推动各方联合在青岛自贸片区共建“山东船员权益保护中心”,优化船员职业发展环境,高效维护船员合法权益,巩固和发挥山东船员大省优势,打造“山东船员”品牌,为海洋强国、交通强国建设提供重要支持保障。 根据《合作备忘录》内容,各方将完善协同工作机制,推动船员权益保护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系统化发展,实现船员需求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高效回应船员权益保障需求,促进船员劳资纠纷公正、高效和快速处理,将为构建公正、公平、和谐的海上劳动环境,建立全方位、高质量、多渠道的具有区域特色的船员权益保障体系发挥重要作用,推动船员队伍可持续性、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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