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锦港”,600190)发布《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因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ST锦港与ST锦港B将自9月2日起停牌。
此前,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因为虚增营收,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A股股票简称由“锦州港”变更为“ST锦港”。(详见虚增营收86亿元,“锦州港”变“ST锦港”),根据处罚细则,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于6月3日停牌,6月4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再度停牌,是因为ST锦港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ST锦港原定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ST锦港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延期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公告》。ST锦港接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后,对其中提到的问题展开整改,由于需整改问题时间跨度大、情况复杂,截止到8月30日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未完成全面整改,2024年半年度报告不能如实反映公司的真实经营情况。
ST锦港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审议结果,《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获得过半数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不得对外披露。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一)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2024年9月2日)开市起被实施停牌。(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于报告披露后复牌;若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三)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ST锦港表示,将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持续全面推进整改,及时与审计委员会及董事、监事等相关各方进行沟通,组织有关人员加快推进半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使得半年报更能准确反映公司整改工作成效和运营状况,并确保尽早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ST锦港对于定期报告无法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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