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卢龙“4·13”事故调查报告》:2024年4月13日14时25分左右,秦皇岛市卢龙县刘家营乡桃林口村青龙河水域,一载有31名乘客的“三无”船舶行驶途中倾覆,乘客全部落水,造成12人死亡、7人受伤。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个人使用“三无”船舶非法运营、违规载客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4月13日中午,部分游客在大海农家饭店用餐后,到青龙河右岸乘船观光。14时18分左右,游客抵达出船点,船舶管理员杨新颖组织31名游客登上事故船舶。随后,张臣驾驶船舶从出船点逆流驶往小坝方向。14时25分左右,船舶行至小坝下游约500米处突遇横风,波浪冲上甲板左侧,左舷乘客向右舷躲避,船舶迅速向右倾斜,随即倾覆,船上人员全部落水。经全力救援,落水乘客中19人获救、12人死亡。 对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处理建议 01 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员 事故船舶所有人李大海、事故船舶驾驶员张臣、事发当日负责管理船舶和游客登船的杨新颖、唐山市海洋国际旅行社河北有限公司河北路营业部负责人徐传起、无相关资质开展旅游活动的柯兆辉、无相关资质招徕和组织游客并担任导游的翟贵元等6人被批准逮捕。 唐山欢行国际旅游社有限公司古冶林西营业部负责人徐晓涛、唐山市海洋国际旅行社河北有限公司永乐园营业部负责人于艳霞、河北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唐山卫国路营业部负责人左莎莎、无相关资质招徕游客并担任导游的张艳英、导游张海波、无相关资质担任导游的王春梅等6人被取保候审。 02 有关公职人员 针对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对24名公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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