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一、船上见习的基本情况、收获与体会
本人自在船进行三副跟班的几个月来,觉得航行值班作为一名有责任心的驾驶员,交接班前,首先应按照体系要求对船舶进行巡视,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在进入驾驶室后,应在海图上定位,并对本班航段内的周围环境、海况、有无碍航物等相关情况了然于胸,做到心中有数。而在交班时应把自己知道的各种航行信息、船长命令等情况详细介绍给接班驾驶员。当船舶在进行转向或进行避让行动时,不可交接,以免接班驾驶员因不熟悉当时情况或局面而做出错误的行动。
以勤学好问的学习态度为原则,在实习过程中多动手,多参与,多思考,努力学习并掌握航海技术和各项相关的操作技能。在本船船长、大副、三副的指导下认真了解全船的救生、消防设备和器材的操作、保养和管理知识,并积极协助三副管理本船的消防和救生设备,使之处于适用状态。在船长和大副的教导下,在二副和三副的细心的指导和带领下,本人目前已基本熟悉和掌握了三副职责内的相关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并能较熟练操作各种航海仪器,对航行安全注意事项也有了较深刻的认识,并能在实际的跟班过程中,在当班驾驶员的指导下,较熟练的运用“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来驾驶和操纵船舶,确保船舶的航行安全。在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学习和掌握方面,目前对船上运行的安全管理体系有关三副方面的内容已经基本理解和熟悉,并能够按照体系要求进行实际工作。我认为,作为一名合格的三副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靠泊值班时,作为值班驾驶员,应经常巡视船舶,了解装卸货进度、缆绳受力情况、舷梯口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等,遇到码头违规操作,应及时制止并通知大副。遇海事、边防上船应陪同至船长处。在抛锚、靠离泊,三副须在驾驶台协助船长,联系高频,记录。如果有船员变动,三副应在船员上船后,应尽快修改应变部署表以及救生艇和防火控制图内的船员名单,并在不迟于两星期内,对其进行有关使用包括救生艇筏设备在内的船上救生设备和船上消防设备的船上训练。每次授课可以包括船舶救生和消防设备的不同部分,但在任何二个月的期限内应包括该船的全部救生和消防设备。离港前三副按照船长命令上驾驶台备车,做好开航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并调试好各种助航仪器。试验正倒车时,注意缆绳受力情况。
在之后的航行中,必须要采取各种有效手段(视觉、听觉、助航仪器等)保持正规的了望,切不可盲目依赖于雷达等助航仪器(比如雷达存在盲区或对小物标探测不到的情况),尤其是大风浪中的木质小渔船等小物标。遇到有可能会影响正常航行的船舶,应尽早联系,联系时口齿清楚,意图表达明确、简洁扼要。但是也有联系不上的船舶,根据避碰规则判断他船为操限船,我船应主动避让。让其明白我船避让意图。让对方明白你的意图,在考虑到他船情况的同时也要取得主动权,并且避让行动一定要统一,避免出现行动不协调。
专题二、船舶救生设备的管理以及维护保养
船舶的救生设备三副应能熟练的操作,并且能够良好的阐述,以便对船员进行培训.除此之外,三副还须熟悉该船的消防、救生设备的数量、位置、种类。我在见习期间对全船的灭火器、消防箱、救生圈设备和救生艇属具进行过统计,在与船上资料校对后制作登记表,详细记录了每个设备的种类数量,具体位置。并在每次培训结束后,对固定CO2灭火系统、应急消防泵等关键性操作的使用进行回忆,并尝试自己编写操作程序,目的是为了尽快熟悉这方面工作。
救生设备是三副负责检查和保养的重要部分,也是FSC的重点检查项目,对人命和财产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三副要本着严谨和高度负责的心态去做好和完成本职工作。关于救生设备的检查保养每周检查:试验通用报警设备;与三管轮对救生艇艇机进行一次正、倒车运转试验,总时间不少于3分钟;对救生艇、筏、降落设备进行目视检查,包括标志、吊钩、释放装置等。
每月检查:救生艇及其属具清点和整理;艇架的外观结构及救生艇释放装置的活动部件、钢丝绳、吊艇钩等等;试验供集合和弃船用的应急照明设备是否正常。救生衣,救生圈数量是否齐全,标志是否明显,有无损坏;抛绳设备是否可用;雷达应答器试验正常;各类求救信号有无受潮和过期等等。
季度检查:结合救生演习,每艘救生艇至少10分钟内降落下水。
半年检查:救生艇至少降落下水并在水面操纵一次。
年度检查:气胀式救生筏及其静水压力释放器由船检机构认可单位进行检修,并出具证书。救生艇释放装置在年度检验时进行检查和操作试验,认可的检修机构出具证明。吊艇钢丝视情况而定,不强制掉头,五年应予换新。救生艇降落设备进行彻底检查,确保使用正常,进行绞车制动器实验,释放装置进行负荷操作实验。
救生艇装置,救生艇,艇内设备,艇内空气箱,每月一次,全面检查艇内上述属具,清点数量,检查属具是否破损、缺少和有效期,应保证符合公约的要求。艇内淡水应定期更换,每月定期放艇试验一次。封闭式救生艇需试验洒水系统。
救生艇柴油机及洒水系统每周一次,检查柴油发动机,柴油油箱油位,滑油油箱油位,手动和气动起动试验并记录。确保柴油机及洒水系统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救生艇架包括滑轮、限位、勾头、铰艇钢丝,每月一次,,全面检查艇架结构,除锈保养活络。滑轮、勾头、钢丝加油活络;限位器检查试验。铰艇机包括齿轮箱、电动或气动马达。每月一次,全面检查绞挺机构;检查齿轮箱工作状况及滑油油位和质量;检查气动马达并试验,如发现效率差,应拆检修理;检查测量电动机绝缘并记录。每月一次,,检查保养加油。每2年半一次,,艇机钢丝绳调头并记录。每5年一次,,艇机钢丝绳换新,将产品证书存船备案并记录。
救生艇操作规程告示或标志每月一次要,,检查救生艇操作规程和救生艇标志是否保持完好。救生阀及,阀体及阀内物品,救生浮环,折刀,防锈水勺,海棉,海锚,可浮手划浆,从气泵,开罐头刀,防锈饮料量杯,防水电筒,急救药包,艏缆,日光信号镜,哨笛,手提火焰信号,火箭降落伞火焰信号,漂浮烟雾信号每月一次,,全面检查救生阀外观和易断绳是否完好,检查保养救生阀架子。每年一次,,救生阀每年送专业公司检验一次,将检验报告及证书存船备案。
救生阀静水压力释放器每月一次,检查救生阀静水压力释放器。每年一次,,救生阀静水压力释放器每年送专业公司检验一次或换新,将检验报告及证书存船备案。抛绳器包括火箭药筒每月一次,检查抛绳器外观是否破损。是否在有效期范围内,应根据抛绳器产品证书的有效期限。
操作救生设备要知道:救生设备的规格类型,配置及位置,使用方法,规范要求及对设备的检查,清点,保养,管理。艇筏的收放等。熟悉有人落水,弃船逃生等报警信号,及逃生路径。
专题三、船舶消防设备的管理以及维护保养工作
消防设备的检查保养每周检查,有线广播系统应能正常工作;通用报警系统正常工作;呼吸器气瓶完好无泄漏,压力符合要求。应急消防泵使用是否正常,水压力应符合要求。每月检查:消防员装备处于适用状态;所有的灭火器处于适用状态,清洁外观并填写检查卡;消防栓、水带、水枪处于适用状态,无锈蚀,漏水等;CO2间通风清洁,各管系外观检查正常;烟火探测系统试验正常;生活区及机舱安全通道和应急逃生通道的照明情况,通道无堵赛,安全及应急通道逃生方向张贴明确。季度检查:检查机舱天窗、烟囱、应急速闭防火门、挡火闸、风机及其控制置;国际通岸接头处于适用状态;大型CO2灭火系统瓶头与释放操纵系统夹头间的连接紧密性。部件除锈、抹油。通风装置、通讯设备、照明设备、声及光报警装置良好。年度检查:检查所有的手提灭火器,舟车式泡沫灭火器、150L泡沫灭火器进行称重、补充、更换药剂等使之处于正常压力和适用状态。对火灾探测系统进行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对大型CO2灭火管系进行空气吹通;启动所有的消防泵,检查其工作压力和流量。对所有的消火栓进行工作试验;对所有的消防水带进行水压试验;检查固定式灭火系统的控制阀、防冻系统是否适用;每二年将固定CO2钢瓶包括启动瓶在内的所有钢瓶交由船检认可的机构称重并获得称重证书;每二到四年根据高倍泡沫药液有效期更换药液;每五年对固定CO2灭火系统控制阀进行管系内部检查;手提灭火器交由船检认可的机构进行水压试验并出具证书。
消防总管、消防泵、消火栓、包括水带、水枪和国际通岸接头,每周一次,检查主消防泵,保持良好状态。检查应急消防泵:为冷启动配备的加热装置;专用燃油足够供泵在最大负荷下运行至少3小时,在机舱外储备足够燃料供泵再运行15小时;启动系统和/或止回阀的运行状况,截止阀和考克的工况。检查泵浦在所需要的压力下的运行状况;应急消防泵处所:泵处所四周被隔热,如与机舱直接相通,设有气闸或远控水密门且工作正常。
水带箱的铰链正常,每个水带箱均配备扳手,水带存放位置合适、数量符合防火控制图的要求,水带密封圈正常。消防水带箱附近有水枪,所有水枪处于工作状态,水枪数量足够,系两用水枪(喷雾/水柱)。有足够的消防栓和水带接头,开关正常。每月一次,消防总管在有压力下用小锤检查,特别注意:污泥易积聚的地方、易腐蚀的地方及检查通向机舱的消防总管上的截止阀是否正常。国际通岸接头应配有标准法兰盘,四套螺栓和螺母,一个密封圈。每季度一次,水灭火系统的各开关、阀件检查、加油活络,水带检查、重卷。水灭火系统的喷水系统操作须知是否永久显示,检查给水泵在系统压力下降时的自动启动功能,管系是否有腐蚀或渗漏迹象,机舱外部的分配器应处于良好控制状态,随机检查喷嘴状况。每半年一次,除锈,补油漆、标志。每年一次,全面除锈,油漆,重做各类标志。检查消防泵、应急消防泵马达的风叶、连接轴;紧固接线柱、检查接线盒。马达控制箱:紧固接线柱、检查过载继电器、清洁继电器接触器。检查应急消防泵的电磁阀动作时间,检查活络限位开关。检查消防泵、应急消防泵的考必令。全面检查水消防系统各部件的性能,并进行完整的效用试验和水压试验。接受船检的年度检验。每2.5年一次必要时,拆检消防泵、应急消防泵。接受船检的期间检验。每5年一次接受船检的特别检验。
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每周一次对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的主控面板进行外观清洁、检查。每月一次检查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电器控制部分。清洁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的控制面板,检查整体报警系统情况。用烟雾测试剂测试每个探测头。每年一次检查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电器控制部分。清洁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的控制面板,检查整体报警系统情况。用烟雾测试剂测试每个探测头。接受船检的年度检验。
公司最新安全管理体系中对三副的消防救生设备检查保养这一工作比老版体系更加完善、全面,个人认为三副只要严格按照体系要求去执行配备,修复。如有消防、救生器材过期,应在有效期前1—2月报告公司,就可以做的不错了。
专题四、演习计划制定与应变部署表的编制
演习计划制定
(1)从水平位置进入火场:①准备工作,消防员佩戴消防队员装备;水龙组在舱外布设好消防水带做好掩护准备工作。②准备开门,一人在门把手一侧较低位置。将门慢慢开启,紧接着水龙组用水雾对准舱内扫射,掩护人员进入。③人员进舱,在水龙组有效控制下,人员保持低姿、沿墙壁探索前进寻找起火点,随后关闭舱门。
(2)从舱室上部进入火场①准备工作,消防员佩戴消防队员装备,布设好两根消防水带并供应消防水。②打开舱盖,打开下舱入口的舱盖,用水雾封堵舱口并固定好舱盖。随后水枪手跟进,对准舱内四周货物和着火处扫射。③人员进舱,人员借助水枪手的掩护,通过梯子降到舱底部。下降过程中,每下降一个梯档,用前臂握紧梯子竖板。到达舱底部后,即告诫上面人员下放水枪,随后抓握水枪、确定方向低姿射水,等待其他队员到达。待后面人员下舱后,根据舱内具体情况,用水雾掩护探索进攻着火点。
演习时从实际出发,不但要白天演习,而且还要在夜间进行,不但要在停泊中演习,而且要在航行中进行。定期演习是船员进行消防技能训练的有效方法,许多大的火灾事故是因为发现火警时采取的行动错误,或措施不当而酿成的。因此,经常变化的、假想的火警性质和火灾地点,能使船员们熟悉各种情况下的灭火方法和措施,这样才能临危不乱,密切配合,协调作战,达到预期的训练效果。演习也是检查各种设备的好机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设备的随时可用性。演习中船舶领导应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认真执行;每次演习后应认真总结,并要在演习结束后的讲评会上批评纠正,对认真操作的人员进行表扬鼓励。
船舶应变部署表内列明在弃船救生和扑灭火灾时船上所有船员的分工部署、人员职责、技术动作以及应急信号等。船员在船工作时应熟悉应变部署表的内容,明确自己在应变状况时的岗位、职责。应变部署表按表格要求在开航前填写,填写完毕后交船长审查。现任船长签字后,该应变部署表生效,同时告知全体船员。在编排应变岗位时,充分考虑船舶的实际需要、每位船员的应变能力、船舶部门之间的局限性,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每位船员的应变岗位,以保证船舶在应急状况时,每位船员都能发挥出最大的效能。对于有人员变动或船舶某些安全设备的重大变动时,应根据变动情况对应变部署表进行相应的修订,必要时得重新填写新表。应变任务卡应按照应变部署表中的对应要求,在开航前填写并告知船员本人。应变任务卡得填写船员姓名、编号、职务,遇有人员变动时,得重新填写。
根据本船的设备和人员情况,编制应变部署表。应变部署表中应写明:①分派给每一名船员的任务②写明通用紧急报警信号的细则③并应规定发出警报时船员和旅客必须采取的行动。应变部署表包括:应变信号的发放方法及其所表明的意义,发出警报信号时船员和乘客应采取的行动。其具体的内容有:1)指定驾驶员负责维护救生和消防设备,并立即可用。2)指明关键人员受伤后的替换者。为船员分配应急任务时,应尽可能与船员平时工作类似。
专题五、港口国检查的知识
对船舶的安全检查,于船舶在港口停泊或作业期间进行。禁止对在航船舶进行安全检查,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中国籍船舶的安全检查,以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我国认可的有关国际公约为依据;对外国籍船舶的安全检查,以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国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以及《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为依据。对船舶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船舶证书及有关文件、资料;船员及其配备;救生设备;消防设备;事故预防;一般安全设报警设施;货物积载及其装卸设备;载重线要求;系泊设施;推进和辅助机械;航行设备;无线电设备;防污染设备;液货装载设施;船员对与其岗位职责相关的设施、设备的实际操作能力。
检查人员进行船舶安全检查时,应向船方出示检查工作证件。船长应如实报告船舶的安全状况,并指派有关船员陪同检查。陪同检查的船员应按检查人员的要求,调试和操纵有关设备,回答有关问题。对中国籍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后,检查人员应在《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内填写船舶安全检查记录,并签发《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注明所查项目、发现的缺陷及处理意见,签名并加盖船舶安全检查专用章。
《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留在《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内,一份寄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一份由港务(航)监督存查。对外国籍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后,检查人员应签发《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签名并加盖船舶安全检查专用章。《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船长,一份由港务监督存查并视情况将其副本送交船旗国主管当局和国际海事组织。
船舶必须按照《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或《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要求,对存在的缺陷予以纠正和改善,并申请复查。检查人员要求船舶在指定港口纠正缺陷的,船舶在离开指定港口前应当纠正。指定港口为中国港口的,船舶应在离港前申请复查;指定港口为外国港口的,中国籍船舶应在抵达中国第一港口时申请复查。船舶存在的缺陷危及船舶、船员及旅客和水上交通安全或者可能造成水域严重污染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执行检查的港务监督签发《禁止离港通知书》,禁止船舶离港。被禁止离港的船舶在纠正缺陷后,经执行检查的港务监督复查合格,报经原批准禁止离港的机关同意,签发《解除禁止离港通知书》。
各港务监督及检查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则的规定认真实施检查。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者,由上一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检查人员应当运用良好的专业知识对船舶存在的缺陷作出判断并进行处理,避免对船舶造成不适当延误。方认为作出禁止船舶离港处理不适当的,可以向上级港务监督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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